近年来,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迅速,已成为中国广告业最大、增长最快的部门,成为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商的重要选择。随着互联网广告的快速发展,问题逐渐出现。2016年7月8日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,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暂行办法》旨在从实际的互联网广告中实施新的《广告法》,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互联网广告的健康发展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。《暂行办法》明确规定,互联网上发布的所有广告(包括微信、微博)都应标明广告一词。软文本行业作为互联网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将受到《暂行办法》的影响。它会对软文本行业产生什么影响?你应该如何处理它?
软文内容写作不能任性
2015年9月1日,历史上最严格的《新广告法》的实施,其中最大的特点是:1。禁止使用极限词;2。禁止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;3。加大处罚力度。新广告法的实施已经一年了,对软文本行业的影响非常明显。最明显的变化是,以前文案中经常使用的许多极限词,如最和唯一,很少出现在软文本广告中。此外,《暂行办法》的出现明确表明,软文本属于互联网广告,这更反映了工商部门对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关注和监督决心。因此,对于软文本行业来说,软文本内容写作不能反复无常,对极限词的审查也应该更加小心,否则很可能会受到惩罚。
对软文媒体公司提出要求
《暂行办法》对媒体平台运营商提出了明确的定义和更高的要求。媒体平台是指整合媒体资源,为媒体所有者或经理提供程序性广告分配和筛选的媒体服务平台。广告需求平台运营商、媒体平台运营商、广告信息交换平台运营商和媒体平台成员,在签订互联网广告合同时,应检查主体身份证明文件、真实姓名、地址和有效联系信息,建立登记档案,定期核实更新。媒体平台运营商、广告信息交换平台运营商和媒体平台成员应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,制止其知道或应知道的非法广告。
如何应对《暂行办法》的实施
软文本是企业进行互联网营销的重要手段,其中《新广告法》和《暂行办法》对软文本行业的形象不限于上述两点。处理《暂行办法》最重要的事情是从自己开始,掌握和遵守《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在软文本发布和软文本规划方面,尽量选择正式的软文本媒体管理平台。这里的编辑也对软文本发布平台的相关业务企业有了深入的了解,并比较了几个声誉良好的软文本发布平台。其中,绿罗软文本发布平台拥有丰富的媒体资源,交易流程正式,软文本内容的审查和写作质量也最高。因此,实施《暂行办法》最担心的方法之一是选择高质量、高科技、强大的软文本媒体管理平台。